一,路燈的定性比較
根據CIE和IESNA兩類道路路燈照明設計標準的內容可以得出兩類標準機動車道照明燈具設計標準上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1.是評價指標的選擇。CIE主要采用亮度指標來進行評價,也包括閾值增量TI和環境比SR指標;而IESNA則采用了三種指標即照度指標、亮度指標和小目標可見度指標STV進行評價,其中照度指標和亮度指標中均包括光幕亮度比指標來評價眩光。
2.是評價指標的計算方法。主要差別體現在亮度指標的計算上,CIE規定每個車道上只有一個觀測者,且固定于計算區域起始位置后方60米處,觀測一個燈具周期內的所有矩陣點的亮度;而IESNA則規定計算區域的每一行矩陣點均設一個觀測者,且每個觀測者始終觀測該矩陣行方向前方83米處矩陣點的亮度,意味著IESNA標準中的觀測者不僅在垂直于車道方向上做橫向運動,且在平行車道方向上做縱向運動。
3.評價指標的定義和指標規定值。對于平均亮度、亮度總均勻度和亮度縱向均勻度,CIE和IESNA在其定義上正好是倒數關系,并且從數值上看,相同指標所規定的CIE標準明顯比IESNA標準要高,IESNA的平均亮度是CIE的60%,亮度均勻度是CIE要求的82%。
二,路燈的定量比較
為了定量分析這兩類標準在路燈亮度計算方法上的差異,選擇了PHILIPS公司的五種典型的道路照明燈具,對不同寬度的四種車道、三種燈具安裝方式的20種燈具和道路的組合進行計算,得到每種組合下CIE標準方法和IESNA標準方法在亮度指標值上的差異。圖5中橫坐標表示不同燈具和車道寬的20種組合方式,縱坐標表示分別用CIE和IESNA所定義的亮度計算方法得到的平均亮度、亮度總均勻度和亮度縱向均勻度在數值上差異的相對值。采用兩類標準的計算方法,平均亮度值和亮度縱向均勻度值總體差異不大,其中用IESNA計算方法得到的亮度縱向均勻度大體上比用CIE方法得到的數值略大,而亮度總均勻度值明顯大于用CIE計算方法得到的數值。這就意味著相比CIE標準的方法,用IESNA標準的方法來設計燈具布置更容易在較低能耗的條件下達到標準要求。
三,不同標準下路燈能源消耗的定量比較分析
由于道路照明標準在計算方法和規定值不同所導致的不同路燈燈具安裝參數會影響到能耗大小的不同,采用最優化方法對上述20種組合方式進行不同標準指導下的燈具安裝條件優化。為統一起見,兩類標準均采用亮度指標進行道路照明的優化設計指標,兼顧眩光評價指標,由不同標準進行優化設計時得到不同的燈具安裝間距S,結合不同燈具的功率W,可得相同道路在兩類標準指導設計下能源消耗的差異△E。在優化設計中,假定每種組合下所需安裝路燈的道路長度均為1000米,根據最優化計算結果,得到兩類標準下每種組合所需的單側燈具數目如圖6所示。所耗能源之差用CIE和IESNA兩類標準優化下所耗能源的差值與用CIE標準優化所耗能源之間的比值表示,其結果用百分比表示所示。
采用IESNA的標準規定及計算方法,相同組合下所用單側燈具數N均比用CIE標準少得多。采用IESNA標準中亮度的計算方法及規定,其相比于CIE標準的設計而言、能耗節約率最少的都在10%以上,最大的接近30%。以一個城市的市區道路和高速公路為5×104公里為計,均在滿足各自指標要求前提下,由兩者得出的能源消耗的差別是相當大的。
為與目前處于主流節能方式之一的燈具替換節能效果相比較,本文以一段1000米三車道雙向對稱布燈的機動車道為例,在相同道路照明設計標準下(以CIE標準為例),用一款PHILIPS公司的LIM Fortimo型LED燈具替換HPL-N80W型高壓鈉光燈具,通過道路照明配光優化設計可得滿足指標要求時的所用的每種燈具數目及能源消耗的大小如圖9所示。針對這段路段,由于路燈燈具的光通量較小,直接用LED燈具替換鈉光燈具,要達到相同照明要求,所需的燈具數會增加25%,而由于LED燈具的功率遠遠小于高壓鈉燈的功率,因此消耗的能源可減小58.3%。
四,兩種路燈燈具在相同標準安裝條件下的燈具數和能耗
如果進一步結合道路照明標準的不同對節能的影響,將這款LIM Fortimo型LED燈具用IESNA的標準進行道路配光優化用于該三車道路段,所得的燈具數和能耗與之前高壓鈉燈的結果相比如圖10所示。較之在相同標準下單獨的燈具替換,在將LED燈具用IESNA的標準進行優化布燈時,所用燈具數與高壓鈉燈在CIE標準要求下的燈具數減小6.2%,消耗的能源可進一步減少68.8%。與之前用相同標準進行直接替換相比,由于所用LED燈具數減少,因此燈具的替換成本節約了24.8%,LED照明能源能耗在IESNA標準指導下又可比CIE標準指導下減少25%。
五,兩種燈具在不同標準安裝條件下的燈具數和能耗
由此可見,用IESNA道路照明設計標準進行道路照明